退票办理详解
机票知识库9月21日(今日)更新:
今日,机票知识库为您介绍退票办理详解:
由于承运人或旅客原因,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份或全部航程,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。旅客要求退票,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份的“乘机联”和“旅客联”办理。退票只限在出票地、航班始发地、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。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。 *旅客自愿退票,除凭有效客票外,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,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:
·旅客已确认出票后退票的,需按航空公司相关退改签规定办理(细则请参见“行程单”中的退改规定)。
·持联程、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,按第一款规定办理。
·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,免收退票费。 ·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,免收退票费。
·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,应在客票的有效其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。
·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,该航班未使用航班的票款不退。航班取消、提前、延误、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,旅客要求退票,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,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,均不收取退票费。旅客因病要示退票,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,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,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的全部票款,均不收取退票费。患病旅客的陪同人员要求退票,按退票第一款规定办理。